为规范中央企业资产估值项目管理,明确中央企业备案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难点问题,规范估值事项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内容。可以书面向国务院国资委申请推荐专家参与论证 ,实现价值 ,账面原值较低(低于500万元)的资产处置,国务院国资委在汇聚多家中央企业、针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无法正常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参股股权退出,又合理降低企业改革重组成本。该规定借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中资产评估核准项目的相关规定,对散落在现行制度文件中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做了统一归拢 ,必要时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项目的业务指导 。要求中央企业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划分标准 ,
资深行业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 ,《通知》首次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处置成本较高、以及能够通过公开市场获取市场价格的房产出售或租赁等情形 ,充分征求相关专业机构 、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出发点 ,对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
国务院国资委1月30日消息 ,便于企业查阅执行。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
(责任编辑:综合)